不曉得算不算是某種徵兆。之前才剛和朋友聊到,我騎車還算蠻穩的,甚至出去玩還有人指名要讓我載。劇場表演課要回想自己有沒有發生過什麼印象深刻的事故,想了一下還覺得:「目前為止實在是沒有發生過什麼太大的車禍…」結果事隔三天之後就發生了這一件事故了。

  事情發生在晚上九點多,在某個巷子的交叉口,很小的路口,被計程車給攔腰撞上了。說起來也是自己不小心,我的習慣是每次遇到路口總會稍微減速一下的,但或許是因為當晚下著雨,也就有幾分疏忽大意。幸好當時雙方的車速都不算太快,我沒有受到什麼太大的傷害,只是倒地的時候右腰撞在地上,一時之間還真是痛得讓人起不來,只有在地上呻吟嘶喊的力氣。

  由於之前自己的腰就有毛病,所以雖然後來還是可以起身走路,但腰部還是一直感到劇痛,為免留下什麼問題,當下還是決定報警處理。後來也叫了救護車直接到醫院做檢查,本來覺得叫救護車有點大驚小怪,但後來想想,這也是對雙方的一種保障,一來我自己馬上檢查出有什麼問題後可以安心,二來對方也免去了「會不會之後又跑來跟我說哪裡痛哪裡怎麼樣又要賠償?」這種獅子大開口的疑慮。

  生平第一次坐救護車,跟自己原本所想像的很不一樣,原本以為我必須躺在車上,但我只是像坐娃娃車一樣坐在車門旁邊(而且坐著其實比站著還痛),醫護人員在車上不厭其煩地跟我量血壓、量心跳,在身上到處按來按去確認患處等等,到了醫院之後還要簽一份「確認自己的財物沒有遺留在車上或經手醫護人員之後遺失」的東西。實在小心謹慎已極。

  救護車一到達急診室,裡頭就有一個貌似義工媽媽的人迎出來,或許是看我步履蹣跚,馬上問我要不要坐輪椅,雖然我說不用,但她還是熱心地拿出輪椅讓我坐,並且推著我進行接下來的每個步驟。雖然我的腰很痛,但其實勉強還是可以走動的,而且坐著實在是比站著還痛,所幸久了也就適應了。可是身為一個大隻的胖子,坐在輪椅上被一個年紀「媽達以上,祖母未滿」而且又瘦弱的人推著跑來跑去,讓我的心裡泛起一種尷尬、羞恥、歉疚、感激摻雜在一起的複雜情緒。

  不過這位媽媽很親切,過程中我也不斷對她說「謝謝」和「不好意思」,想向她表達我的感謝和愧疚,但她又叫我不用那麼客氣,因為她們不是志工,這是她們的工作。我想起朱文增老師說過的故事,或許她們只是害怕被老闆看到自己一直閒在一旁沒事做,才必須如此,也難怪雖然我回絕了,但她還是讓我坐在輪椅上。然而雖然想通此節,可是我心中的尷尬與愧疚還是沒有絲毫減少…


        ※        ※

  照完X光,也驗了尿,司機還在現場等交通隊員前來處理(我這才知道原來不是所有警察都能處理交通事故),之後就坐在一旁等報告。急診室裡有另一群人,其中一個人疑似是喝醉酒,其它人要他說出自己的名字和其它基本資料,但他就是不肯,一行人在那邊僵持了很久。看起來像是那群人撞傷了那個醉漢,送到醫院來醉漢卻不肯說出自己的資料來配合的樣子。過程中不斷喧嘩,搞得院方人員也出來勸阻好幾次。

  過了一會兒,醫生跑來說報告的內容,X光和尿液的結果都很正常,應該只是一般的挫傷,沒有什麼大礙,也讓我安了心。一會兒之後司機到了,我們雙方各自搞清楚狀況之後,就開始討論後續和解的部分。

  這起事故中,雖然我受了傷、而他沒事,不過我的機車沒有什麼大礙(當場還發得動)、不過他的車子光是烤漆和保險桿,應該就比這幾樣簡單檢查的醫藥費還貴了,以金額來看,他的損失應該是比我來得嚴重。而當時我的機車是騎在「巷」裡頭,他卻是開在「街」上面,所以雖然兩條看起來都是小路,但照道理說,支線道是應該讓主幹道的,因此肇事責任上應該是我理虧多一點。

  所幸司機並未在這一點上做出什麼無理的要求,反而主動開口說他願意處理所有的醫療費用,至於車損的部分則各自負責。這當然是對我有利得多,於是我也就同意了,雙方也就在承辦員警的陪同下簽了和解,批價領藥之後,我也就搭司機的車子回到寢室休息。

  或許是事情處理完,過程中大家都有感受到對方的誠意和善良,到後來我們甚至還像是朋友一樣的各自閒話家常:「你們車上還可以刷悠遊卡喔?那是要拿機器的紀錄去領錢嗎?」、「哦?你是師大的學生?沒想到我居然撞到一個老師啊。」、「你白天有上班,晚上還要出來開計程車喔?這樣不會很累嗎?」、「你的心地很不錯,社會上就需要像你這樣的老師。」、「剛剛那個大姊還跟我說一個故事,說昨天也有一個計程車司機出車禍,結果反而是車上的乘客獅子大開口…」


        ※        ※

  回到寢室已經十二點多了。三個小時間的事恍如一夢,只有腰間的疼痛在走樓梯的時候倍加地真切。跟室友講了這件事,也忍不住發了動態到臉書上,大家給予的關懷直讓人受寵若驚,更有人傳簡訊來表示關心,甚至有學弟直接跑來我寢室問我:「你沒事吧!嚇死我了。」都讓我在心有餘悸之餘感到許多的溫暖。

  仔細想想整個過程,又想到那一群在急診室裡頭吵鬧的人。突然覺得,今天雖然發生事故,但司機一來沒有開得太快(否則我就不是這種程度的傷了),二來沒有逃逸,三來過程中的態度也都還算很和緩理性,甚至還很親切,而我也只是個單純的學生,不是什麼想敲竹槓的壞人,或許今天我們雙方都該慶幸,自己算是遇到好人吧? 

  陳奕迅有首歌叫〈幸災樂禍〉,裡頭唱著:「今年多災星、險境,當走火警訓練你反應,受難應該也高興。」

  照這道理,如果把生活中的困境、災厄當成是鍛鍊我們的經驗和學習的機會,那麼偶爾的小災小禍,或許也是值得慶幸的特別體驗。畢竟今晚有驚無險,反而在過程中得到了很多平常不會有的特別經驗,更學到了許多的法律知識和常識,而且經過這一次經驗之後,應該會讓我有好一段時間騎車都會保持相當的警戒心,那麼今晚就當是場上天安排的安全演習也無不可。既然有益無害,便值得心懷感激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09222222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