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去上了朱文增的「個人投資理財」,說是去上,但其實算是旁聽,因為我上學期就修過這堂課了。師大的通識號稱有三大涼課,地震與防災、音樂鑑賞、個人投資理財,如果沒修過這三堂,別說你是個廢物!因此,我個人身為師大廢物界的第一把交椅,當然是一定要去修一下的。

  後來整學期大概只到過三次,說實在的,這堂課實在稱不上是堂涼課,既要交團體報告,又有隨堂點名,比起音樂鑑賞躺著都可以過(只去兩次,92分High趴!)的程度,爽度實在是差遠了。

  嗯,離題了。


  雖然我只去過三次的個投,但是卻讓我對這堂課從此印象深刻,上自股票期貨保險的運作方式,下自面試的事項或銀行保險箱該怎麼挑,都有很詳盡的介紹,而且上課氣氛活潑,老師說話又有一種莫名的北爛氣質,實在是令人難忘。所以當時我便暗暗立下心願,就算是旁聽也要去完整聽完這一門課。如果有師大的同學,有歡迎一起加入我們(我和昶明)的行列。

  在我們廢物界有句老話,說的是「好書值得一讀再讀,好課值得一修再修」,主要是當我們踏入重修之路時,用來避免被人恥笑的老話。但有一些老師的好課,如果上得不夠投入,的確是值得一修再修的啊!

        ※        ※

  昨天去上林安邦老師的民法課,聽到「賭債非債」的概念。原來在法律上,對於違反善良風俗的條款是不予承認的。也就是說,如果今天你跟人家賭博輸了五千萬,欠了一屁股不還,但由於賭博這個行為本身違反善良風俗,因此即使有借據他也告不了你。同理,假如你今天去召妓,完事之後賴帳不付錢,她也不能去告你。不過妓女們也很聰明,會先跟你收錢再辦事,只有入行不深的菜鳥才會被賴帳。噢,當然我並沒有這方面的經驗,這些都是下課之後安邦告訴我的,所以我想他應該是有……有很豐富的法律常識。

  回到「賭債非債」,聰明的你一定會想到,既然如此那麼豬哥亮又何必跑路呢?或者那麼以後還有誰想賭博呢?反正記在牆上就通通不用還了。以我個人的揣測,我想第一是因為一般的升斗小民們並沒有賭債非債的這個認知;第二是因為一般的賭博除了賭錢之外也賭信用,假如今天真的上法院被你賴掉這一筆,你保住了錢,卻輸光了朋友之間的情誼與信用;第三,至於豬哥亮的狀況,我想應該背後是有其他不為人知的、如黑道之類的力量在運作,才不得不為之吧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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