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事漫隨流水,算來一夢浮生。自己不算是愛喝酒的人,所以也不常喝,但卻常出入喝酒的場合,看過並且處理過了不少的醉漢。每個喝醉的人反應都不太一樣,有的人變得脾氣暴躁、指東罵西,有的人馬上囉哩叭唆、暢言無盡,有的人突然傷春悲秋、感觸良多,有的人漸漸多愁善感、傷心淒惻,有的人立刻涕肆縱流、哭天搶地,最多的人呢,則是睡如爛泥、人事不知。

  今天剛去參加完學校的聖誕晚會,晚會上供應酒品無限暢飲,但說穿了也不過就是一些被大量的可樂和雪碧稀釋過的便宜威士忌。一整晚喝到膀胱都快爆了也都還無甚醉意,反而左右好友歡聚的氣氛才真正令人酣然。還在因緣際會上遇見了聯委的夥伴們,進而靠關係整晚都待在師長席的貴賓包廂裡,風光好、視野佳,好不快活。

  晚會結束後,正準備搭捷運回宿舍,卻驚見幾個同學在捷運車站裡圍成一團,原來有人喝醉了。或者更正確的說,有三個人都喝醉了。只不過其中二者情節輕微,一個絮絮叨叨不知所云、一個瘋瘋癲癲言不及義,雖顯醉態,卻還在神智清醒的範圍之內。第三個就比較慘,用「崩潰」兩個字來形容實在再傳神也不過了,整個人就像剛剛所說的「涕泗橫流、哭天搶地」,如臨喪之至慟、如末日之大悲,然而醜態百出,令人不知如何是好。某個同學就說了:「幹,想不到我居然有一天要幫學弟擦鼻涕!」

  雖然很想趕快回寢室睡大覺,但是眼看在場眾人手忙腳亂,說不得,還是覺得應該留下來幫個忙。於是就連同別的同學一起把醉漢架到一旁,並且拿起對方手機通知家長、問清地址,接著招一台計程車,讓同學陪同將此人運送到府,事情才圓滿落幕。說來雖是三言兩語,不過箇中周章,甚是辛苦。

        ※        ※

  我一來不常喝,二來不至於卯起來就縱飲無度,因此還可以假做酒國英雄,問心無愧地下一句豪語:「到現在都還沒醉過」。雖然喝過幾攤大攤的,隔天醒來之後宿醉,頭痛得要命,但若說是人事不知的爛醉,就真的從未有也。既然如此,自然也從來無緣領教這種醉到「崩潰」,甚至有點像是人格分裂的發酒瘋,到底是什麼滋味?

  有人說,十個醉漢裡面有九個是藉酒裝瘋,這一句話我也深感同意,喝酒確實令人情緒會不自覺地高亢起來,但有些人只是在那樣高度的情緒之下,縱容自己去做一些平常不會做的事情罷了。我老闆說過:「喝酒之後,只要你開始做一些平常不會做的事,那你就是醉了。」,曾經有一次我在好樂迪和朋友喝了一晚,喝到最後坐在無人的走廊邊,開始想起許多過往的情事。當時的神智依然清醒、也很清楚我正在做些什麼,但或許那個狀態也是一種「醉」了吧。

  當然我們並不是說所有喝醉酒的人都在裝瘋,可能「醉」這種事也算是一種「場性」的問題,我是屬於「多愁善感」那一派的,就無法了解為什麼有人可以「哭天搶地」,白天不懂夜的黑,如此而已。

  對我來說,酒,應該是三五好友笑談豪語時,用來助興之佳飲。但是有些人喜歡以酒量自誇,甚至人前故做狂飲之態,即使酒量再好,也不過淪為一種炫技,心態可議。也有些人每到愁來就要喝酒,其中有一些是想要用酒精來麻痺自己暫時的情緒低潮,有一些則是想要藉由「喝酒」這個動作來展示自己的淒苦與悲情,此三者的心態都不好,正如行政院衛生署常常告訴我們的:飲酒過量、有害健康。

  因為從不曾喝到「盡頭」,所以始終不敢說我的酒量很好,而且也不想成為自己不以為然的炫技之人,便不願刻意多喝。但是心中一直覺得,對於一個喝酒的人來說,酒量並不是重點,而在於喝酒懂不懂得控制,不要喝到人事不知、放浪形骸就行了。若喝到死屍一樣爛醉,還要勞動三五壯漢來蠻搬硬扛,或者潑婦瘋漢一樣的醜態百出、屢勸不聽,你醉到來不及羞恥,旁邊的朋友也要為你不好意思。酒醉如此,那就不只是自己醒來後悔,也給左右好友們添了麻煩,讓原本興致勃勃的佳會大掃其興了。

  幾乎沒有人是為了解渴而喝酒,我們也不要為了一昧求醉而喝酒。喝酒是一種姿態,就好像釣魚一樣,值得享受的應該是過程而不是結果。雖說「醉鄉路穩宜頻至,他處不堪行。」,但在這路上也得走得穩,咱們才歡迎您頻至,否則,先生還是只管往那他處行去吧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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